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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0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2016年04月07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27亿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滚动使用上述资金额度。

  一、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购买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0.85亿元;同时,公司子公司纽仕兰与招商银行签订了《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购买其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2.3亿元,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0.5亿元;公司子公司青岛大康雪龙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康雪龙”)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签订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购买其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1.18亿元。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纽仕兰、大康雪龙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累计为4.83亿元,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合同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

  (二)产品收益计算

  1、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增利76611”、“日益月鑫”理财产品

  投资者理财收益=投资者认购金额×理财计划持有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计划持有期限/365;

  2、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投资者理财收益=本金×年收益率×实际天数/360

  (三)提前终止权: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四)产品风险提示

  上述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风险:

  1、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

  3、延迟兑付风险:理财产品一个投资周期结束,如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在约定兑付日分配相关利益,则客户面临理财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投资周期期间公司不可提前终止本产品或提前赎回,公司可能面临资金流动性风险。

  5、再投资风险:上述银行可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期限短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公司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相关风险。

  7、不可抗力风险:如果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二、风险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理财产品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会采取如下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人民币6个月SHIBOR值情况、及产品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内部审计部为理财产品的监督部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监督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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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自2016年3月23日起产品收益率由2.75%/年调整为2.60%/年。

  五、备查文件: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各类理财合同文本及到期收益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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